寧凱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本案犯罪嫌疑人系公司的兩名普通員工,利用收銀員身份的職務便利和收銀軟件系統的漏洞,在半年內,共侵占公司財產282.49萬元,數額特別巨大。
  這起職務侵占案件作案時間之短,作案手段之新,涉案金額之高,造成的影響之大,在河南省是首例,乃至全國都不多見。再加上此案兩名犯罪嫌疑人年紀之輕,職務之低,更讓人們感覺到震驚,也給我們留下了很多思考。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建設的不斷深入,個體、私營以及股份制公司、企業或單位越來越多,企業內部在管理上存在各種各樣的漏洞,職務侵占犯罪也日趨嚴重,已逐漸成為較普通的犯罪形式。職務侵占犯罪的主體是相對於國家工作人員而言的。一般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實施的職務犯罪。因此要防止此類案件的發生,要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加強法制和職業道德教育。只有自覺建立起一道以法制觀念和職業道德為基礎的堅固防線,才能有效預防和杜絕職務犯罪行為的產生。同時,要利用本系統、本單位或不同行業發生的職務犯罪的典型案件進行警示教育,使大家看到職務犯罪對國家、對社會、對單位、對本人的嚴重危害,做遵紀守法的好員工、好公民。
  第二,完善制度、強化監督。制度的漏洞和監督的真空是侵財型職務犯罪滋生的客觀原因。尤其是在單位內部,同事之間的關係往往比較好,相互信任程度也比較高,疏於相互監督的情況比較多。因此監管部門要在以身作則、作出表率的基礎上,積極推動各項制度建設,加強監督和查處力度。
  第三,公司、企業在用人時要註意員工特別是經手財物的管理人員的品質。我們有些企業在用人時只看重業務能力,而忽視了對職工人品的考察瞭解。
  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 寧凱  (原標題:案後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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