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車每輛補貼1.5萬,轎車每輛補貼0.4萬元
  羊城晚報江門訊 記者田恩祥報道:近日,江門市環保局公佈《江門市非營運“黃標車”提前淘汰獎勵補貼方案》,按照該方案,同時具備4個條件並提前淘汰的非營運“黃標車”,可以享受財政補貼,按車型,重型車最高每輛可補貼1.5萬元,而轎車等微型車輛最少,每輛補貼0.4萬元。
  據介紹,至2015年12月31日,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提前淘汰的非營運“黃標車”,可以享受財政補貼:(一)2014年9月30日前,在本市登記(含註冊、轉入)的非營運“黃標車”;(二)必須距離國家強制報廢年限1年以上(含1年);(三)車輛註冊登記所有人為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和其他非財政供養的社會組織;(四)車輛必須在具有正規回收資質的報廢汽車拆解企業進行拆解,車輛辦理報廢手續時,應保持車輛的完整性,不得無故私自拆除車輛配件。
  具體來講,按照補貼標準,重型貨車、大型客車補貼最高,每輛補貼1.5萬元;中型貨車,每輛補貼1萬元;中型客車,每輛補貼0.9萬元;輕型貨車,每輛補貼0.7萬元;小型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0.6萬元;微型貨車,每輛補貼0.5萬元;轎車、微型客車(含微型轎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0.4萬元。
  據瞭解,江門市環保、公安、商務、財政等部門將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聯合對申請獎勵的車輛進行審核。編輯:周匯楠  (原標題:江門市提前淘汰非運營“黃標車”可獲得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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