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官員去哪兒,是公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退休高官做獨立董事的現象每每被詬病,年年都還在。根據同花順iFind不完全統計,截止到4月21日,市值排前100名的上市公司中,有41位政府退休高官任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又稱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證監會的相關法規,指不在上市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並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係的董事。簡而言之,即以不在公司任職、不參與具體事務亦不持有公司股票來保證其獨立判斷為公司出謀劃策,旨在維護上市公司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防止一股獨大。2001年中國正式引入獨董制度,但由於獨董由董事會提名,難免出現人情董事,獨立性先天不足,且缺乏健全的組織機構,獨董很難發揮作用。於是,獨董在中國地位很尷尬,大多淪為多拿錢少幹活的虛職,甚至出現內幕交易等違法事件。
  上市公司的獨董主要由高校專家、其他公司高管、會計師或律師等專業人士以及官員四類人組成。如果說前三類均存在專業的想象空間,官員這一類別帶來的想象空間則主要是令人浮想聯翩的政商結合。
  獨董的工作狀況缺少公開報告與評定,公眾本難獲取信息,內部操作更為容易。加之某些任獨董的退休官員與公司領域八桿子打不著,難免令人質疑其憑藉何種經驗或能力作出獨立專業判斷,履行保障中小股東權益的職能?當然,從現實角度來講,上市公司的算盤更多是打在利用其人走茶未涼的沉澱影響力上,以退休官員的社會資源與人脈為公司謀利或獲得法外之便,提供豐厚薪金讓他們發揮“餘熱”,與公司“互利共贏”。但官員獨董為公司打人情牌謀利之餘亦可能引發事故,前年韓國釜山銀行發生導致若干分行停業的擠兌風潮,正與銀行聘請前高官做獨董或顧問進行游說活動有關。
  不過,那些在任期間與公司有密切業務聯繫的退休官員任獨董,引發的質疑聲更大。無疑,如曾任證監會主席的周道炯擔任光大銀行獨董,原央行副行長劉廷煥受聘交通銀行獨董,曾在銀監會任職的鄧瑞林與劉南園分別任興業銀行與平安銀行獨董,在專業素質上更有說服力;而如曾任貴州檢察院副檢察長的程文鼎出任其轄內的貴州茅臺獨董,亦可說更瞭解本地情況———但更難避開的是瓜田李下之嫌。既然在任期間與該公司業務有密切關聯,本理應迴避,而中國的獨董可計薪又無規則,因而不乏高薪,在任時進行利益輸送、退休後收割成果的“期權腐敗”可能性與“可行性”極高,且無從監督。
  我國《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去年7月中國重汽新聘的三位前官員獨董退休均未滿三年,被媒體爆出後僅辭任了事並未透露詳細原因亦無開展任何調查。去年10月,中組部下發“18號文”,要求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企業兼職,即使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的黨政領導幹部到企業兼職(任職),也必須從嚴掌握、從嚴把關。其後據媒體報道,有逾60位獨董宣佈辭職,其中有多少是不滿足規限的退休官員不得而知。
  退休官員任獨立董事這扇“政商旋轉門”,缺乏實際監督,難防利用其沉澱影響力進行利益輸送或實現“期權腐敗”。如果沒法避免,不妨效仿他山之石,要求離職官員於企業兼職時,本人與其親屬均進行財產申報。  (原標題:[社論]實際監督缺失,難防“政商旋轉門”利益輸送)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d11edxdr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